星期五(晚),在游览他人的部落格时,一个标题吸引了我的注意“还我新闻自由0811快闪族”。哇,原以为这种活动只有在电视上才有的情节?我把这个写到倪思部落格,会不会招来麻烦?我会支持吗?Hmn... 应该会精神上支持他们的精神与心思;抱歉,行动上真的无能为力了,毕竟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。但是我觉得最无辜的是大自然的树木(因为这个活动牵涉到“丢报纸”〕虽然具有“还我新闻自由”的精神,但是却失去了环保意识,难道又要举办另一项“环保快闪族”的活动?你们的想法呢?
场疯狂得让人惊讶...! 这名可姓氏女人已被控上第111条文第222句“疯狂购物”罪项。她涉嫌抹杀了良知,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将其钱包内的“血汗钱”外流,因而构成这宗不幸的钱包流血事件。据目击者的口供,她在区区数小时已经购买了两件上衣、一双粉色的布鞋、白篮色的袜子、一件流行牛仔短裤、两套性感的内衣(哈)。此外据外来可靠的消息指出她在案发前两天,经已在吉隆坡某某知名的广场购买了两件上衣,并在隔日花费了上百元做了“负离子理发”。此人真的罪大恶极,真的是个称职的“败家女”!经审判结果,此可姓氏即时被冻结所有银行户口,并被判入狱于自家直到另行通知以避免相同的悲剧再发生!报告完毕!(哈哈... 我快闷荒了....)








(星期一). 7.00 p.m.